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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杭州市信息服务与软件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杭州市信息服务与
软件业奖励资金申请表请在右下角“附件下载”下载,请相关单位按文件要求及时上报材料。
杭州市软件行业协会
2008年8月14日
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杭州市信息服务与软件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为扶持我市信息服务与软件业发展,根据《杭州市信息服务与软件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杭信办〔2005〕72号、杭财企一〔2005〕903号)的规定,现将申报2008年杭州市信息服务与软件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奖励资金
1.2007年10月1日以来,通过CMMI评估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已享受低级别奖励再通过高级别认定的,以高级别标准予以级差奖励。
2.认定为“软件企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800元/个)。
3.2007年10月1日以来,通过软件产品登记的软件产品奖励(2500元/个)。
4.2007年10月1日以来,评定为“国家优秀软件产品”的产品奖励。
5.对受托承担部分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为我市信息与软件业发展提供服务的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给予适当补助。
6.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奖励。
上述奖励项目凡已申领并获得杭州市信息服务与软件产业发展奖励资金的不再重复申报。
(二)项目资助资金
1.扶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共性建设项目以及基础软件和应用软件的研究开发项目;
2.促进信息技术广泛应用而建设的区域性或行业性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3.应用信息技术中的关键技术、核心技术提升信息服务与软件业研发能力而建设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
4.信息服务与软件企业的重大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具体可参照2008年杭州市信息产业发展导向目录(杭信办[2008]64号)。
二、申报材料
(一)奖励项目
1.杭州市信息服务与软件业发展专项奖励资金申请表;
2.企业(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地税、国税登记证等复印件;
4.提供申请奖励相关内容的有效凭证(“双软认定”证书、CMMI或“双模”评估证书、国家优秀软件产品认定等)复印件。
(二)资助项目
1.杭州市信息服务与软件业发展专项资助项目申请表;
2.杭州市信息服务与软件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项目实施期间单位年度会计报告和其他相关财务资料( 企业新成立单位提供当年的财务报告 );
5.地税、国税登记证等的复印件;
6.项目截止2008年7月底已完成投资额(原则上项目已完成投资额应在计划总投资的30%以上)的财务投资清单(详见信息办网站)。这次申报的项目暂不用提供审计报告,等专家评审立项后,再由信息办负责通知入围企业提供规范的专项审计报告;
7.经有关机构认定的软件企业、“信息港”备案企业,应提供相关认定证书或文件等的复印件;
8.网上统计直报系统中6至7月软件企业统计月报表,没有统计报表的企业项目不予安排。
三、申报程序
(一)奖励资金申请报杭州市软件软件行业协会初审后,报市信息化办公室和市财政局审定。
(二)资助资金需逐级上报,区级项目单位将申报材料报经区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财政局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所在区的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汇总上报市信息化办公室和市财政局;市级项目单位直接将申报材料上报市信息化办公室和市财政局。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一)2008年信息服务与软件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截止时间9月5日。
(二)申请材料要求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简装),电子文档一份。
五、其他
(二)请各有关区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财政局按照通知要求,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本次信息服务与软件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查和上报工作。
(三)申报单位及相关联络方式
二○○八年八月八日
杭州市信息化办公室秘书处 2008年8月12日印发